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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法庭进校园,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陈卓 龙陵县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年4月21日,龙陵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校园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宣判。


小刚是在乡镇某中学就读高中的学生,初中时由于同学之间打闹造成同学重伤,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检察官认为,对于处在人生岔路口的未成年人来说,带领他们重新走入正常的成长轨迹比让他们受到惩罚更重要。考虑到小刚学业繁重,而且到县城路途遥远,为了不耽误小刚的学习,同时零距离与校方对接小刚的释法帮教工作,承办法官决定到小刚就读的学校进行宣判。
就这样,一个特殊的刑事审判法庭“悄悄地”开到了学校。在小刚的指定辩护人、母亲、班主任和校长等极少数人参加并知晓的情况下,法庭对小刚进行宣判。宣判后,承办法官、检察官对小刚进行了耐心的法制教育,小刚的班主任及校长也当庭对小刚进行了教育和辅导,同时表示在小刚缓刑考验期间,学校将会和司法机关一道共同担负起教育、监督的责任。


宣判以后,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法官和检察官还与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了座谈会。法官、检察官向学校领导班子通报了近两年来我县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开展情况,并探讨了建立长期送法进校园活动机制,该校校领导也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对于法官而言,坐堂问案只是工作的开始,回访帮教、让孩子迷途知返,才是最好的关怀。在未来的日子里,龙陵法院的刑事法官们将用专业的审判捍卫司法公正,用悉心的关爱陪伴未成年人成长。

供稿:陈   卓

审核:刘兴荣

编辑:杨应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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